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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 2020-06-0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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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声和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防止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清水县2019—2020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近日,清水县组织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组深入城区所有宾馆、酒店、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庙宇寺观等易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场所,张贴《清水县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告知广大经营者和市民,自觉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在主城区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对拒不履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和宾馆、饭店、商铺等一并依法处罚。同时,对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证、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实行专柜销售及烟花爆竹存放点是否规范等,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