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水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突破口,综合考虑农村自然地理状况、周边环境敏感度、基础设施条件、人口规模、污水收集难易程度等因素,积极探索推行了5种治理模式:
一是区位条件允许的城周村,通过建设、延伸污水管网实行进厂处理,充分发挥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辐射效应,节省投资。
二是基础条件具备的新农村,整村搬迁、易地搬迁的居民集中安置点和离河道较近的重点镇中心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好氧生物移动床处理工艺或“GCM系统”—陶瓷膜反应器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三是居住集中的山区自然村,建设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通过截污,采用无动力污水处理工艺即GTS系统,主要是将来水经过调节、沉淀等预处理后,利用土壤、人工介质、植物、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对污水进行处理。
四是居住分散的山区自然村,建设人工湿地污水治理设施,通过截污,采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艺即GCW系统,主要是将来水经过调节、沉淀等预处理后,人工将污水有控制地投配到种有水生植物的土地上,按不同方式控制有效停留时间并使其沿着一定的方向流动,在物理、化学、生物共同作用下,通过过滤、吸附、沉淀、离子交换、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等实现污水的水质净化。
五是居住分散的偏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难度较大,主要通过统筹改厕工程,建设分散式、集中式化粪池对粪污进行处理,发酵后就地还田,进行资源化利用。
截至目前,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处,年处理污水总量6万多吨,受益人口6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