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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和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会

发布日期: 2021-02-05 10:29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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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月3日下午,清水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会后,接着召开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马创成出席会议。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局长邵继平主持。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清镇。

  会议指出,通过分析对比2020年1月份和2021年1月份监测数据,6项监测指标中,我县PM2.5同比下降18.03%,但其余PM10、SO2、NO2、CO、O3五个监测因子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SO2高于全市平均值4.3微克/立方米,NO2同比上升幅度高至40%,这意味着我县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思想上有所松懈,各项严管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各责任单位一定要认清当前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始终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务必要正确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紧盯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我县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同时要成立5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对责任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调度,形成工作简报,呈送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不按时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的乡镇和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影响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依法依纪严格问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供稿人:徐世丽 审核人:南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