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乡镇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18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督导检查。

经现场检查,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按要求建设了医废暂存间,建立健全了医废管理工作制度、标识标志,有专职医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到及时收集,并按要求分类放置于医废暂存间,医废由天水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统一转运集中处置;乡镇医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收集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再进行集中处理。但也有个别卫生院存在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台帐不健全、暂存点五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检查,有效增强了全县卫生院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医疗废物、废水科学、规范、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