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1
关于复合陶瓷、耐材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天环许发〔2023〕23号
2023.9.18
复合陶瓷、耐材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华贸(甘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水市清水县
2
关于清水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发〔2023〕24号
清水县人民医院新增一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项目
清水县人民医院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