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1 |
关于秦安县千户镇徐王村瓦子沟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天环许发 〔2020〕16号 |
2020.6.24 |
秦安县千户镇徐王村瓦子沟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加工项目 |
甘肃鑫平达建材有限公司 |
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千户镇徐王村瓦子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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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技术改造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天环许发 〔2020〕17号 |
2020.6.24 |
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技术改造产业项目 |
天水岷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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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 |
天环许发〔2020〕16号.pdf
天环许发〔2020〕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