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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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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安县城中供热有限公司1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的批复 |
天环许秦安发〔2021〕2号 |
2021年4月27日 |
秦安县城中供热有限公司10蒸吨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 |
秦安县城中供热有限公司 |
秦安县青年西路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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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安县豆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豆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批复 |
天环许秦安发〔2021〕3号 |
2021年4月27日 |
秦安县豆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豆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秦安县豆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秦安县兴国镇赵家川村大爷庙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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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电话:0938-6522339(传真)、6538206,邮箱:qaxhbj@126.com 通讯地址:秦安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600 |
天环许秦安发[2021]2号.pdf
天环许秦安发[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