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1 |
关于甘谷县渭河流域甘谷段城镇集中式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发〔2022〕10号 |
2022-5-16 |
甘谷县渭河流域甘谷段城镇集中式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
甘谷县大像山镇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 |
05.16 附件 天环许发〔2022〕10号关于甘谷县渭河流域甘谷段城镇集中式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