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1 |
关于甘谷县安远镇污水管网暨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发〔2023〕8号 |
2023.5.30 |
甘谷县安远镇污水管网暨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
天水市甘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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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国网甘肃天水供电公司110kV社棠变1、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发〔2023〕15号 |
2023.5.30 |
国网甘肃天水供电公司110kV社棠变1、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 |
天水市麦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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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武山县中医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发〔2023〕16号 |
2023.5.30 |
武山县中医医院DSA应用项目 |
武山县中医医院 |
天水市武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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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兰成渝管道K243+300m穿越渭河段线路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天环许发〔2023〕17号 |
2023.5.30 |
兰成渝管道K243+300m穿越渭河段线路治理工程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输油气分公司 |
天水市武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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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 |
05.31 附件 天环许发〔2023〕17号兰成渝管道K243 300m穿越渭河段线路治理工程的批复.pdf
05.31 附件 天环许发〔2023〕16号武山县中医医院DSA应用项目的批复.pdf
05.31 附件 天环许发〔2023〕15号国网甘肃天水供电公司110kV社棠变1、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批复.pdf
05.31 附件 天环许发〔2023〕8号甘谷县安远镇污水管网暨污水处理站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