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准意见全文链接 |
1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二期)工程新增材料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 秦州发〔2023〕 9号 |
2023年5月23日 |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二期)工程新增材料堆场项目 |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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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Ⅰ标三分部4#混凝土搅拌站临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 秦州发〔2023〕 10号 |
2023年5月23日 |
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Ⅰ标三分部4#混凝土搅拌站临建工程 |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李子村Y683乡道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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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Ⅰ标四分部新建李子园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 秦州发〔2023〕 11号 |
2023年5月23日 |
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Ⅰ标四分部新建李子园拌合站项目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镇李子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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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管理股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邮编:741000 |
05.23 附件 天环许秦州发[2023]11号 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Ⅰ标四分部新建李子园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05.23 附件 天环许秦州发[2023]10号 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Ⅰ标三分部4#混凝土搅拌站临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05.23 附件 天环许秦州发[2023]9号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二期)工程新增材料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