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
文号
时间
批复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全文链接
1
清水华康医院有限公司医院建设项目
天环许清水发[2025]14号
2025年12月31日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关于清水华康医院有限公司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水华康医院有限公司
清水县永清镇清雅嘉苑2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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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镇松鹤堂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
天环许清水发[2025]15号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关于永清镇松鹤堂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水县鸿贸达农业有限公司
清水县永清镇祝英台大道2号以南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0938-7571832
邮箱:qshbj@126.com通讯地址:清水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