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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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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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秦州区太京镇卫家沟车长沟建筑用砂岩矿扩建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
秦州发〔2025〕
19号
2025年11月25日
秦州区太京镇卫家沟车长沟建筑用砂岩矿扩建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天水鼎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卫家沟车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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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秦州区爱牧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号
秦州区爱牧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秦州区爱牧宠物医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成纪大道西路756号
3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秦州区张杰小动物医院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1号
秦州区张杰小动物医院诊疗中心建设项目
秦州区张杰小动物医院诊疗中心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时代丽都4号
4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天水市秦州区天任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2号
天水市秦州区天任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天任宠物医院
天水市秦州区五里铺中海对面岷山路207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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