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1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谷县溪河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甘谷发[2025]5号 | 2025.11.10 | 甘谷县藉河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甘谷县政府项目前期综合服务中心 | 见附件 |
2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泓瀚加油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甘谷发[2025]6号 | 2025.11.10 | 泓瀚加油站 | 甘肃泓瀚石油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3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甘谷县安济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和气瓶检测站项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甘谷发[2025]7号 | 2025.11.10 | 甘谷县安济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和气瓶检测站项目 | 甘谷县安济天然气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4 |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甘肃翔达新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每小时4蒸吨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环许甘谷发[2025]8号 | 2025.11.10 | 甘肃翔达新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每小时4蒸吨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建设项目 | 甘肃翔达新颜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管理股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中段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