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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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天水市析昌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秦州区析昌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
秦州发〔2025〕
4号
2025年4月1日
天水市析昌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秦州区析昌加油站
天水市析昌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秦州大道西段二十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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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秦州区皂郊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5号
秦州区皂郊加油站
天水榕鑫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下寨子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