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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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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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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关于张家川县东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外排洪防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张家川发〔2024〕08号
2024年11月4日
张家川县东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外排洪防涝工程
张家川县秦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上磨村东城片区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关于张家川县西城区排水防涝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张家川发〔2024〕09号
张家川县西城区排水防涝及管网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西城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8-7817522(传真)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行政广场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