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1
关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上庙川铜金矿详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发〔2024〕37号
2024.10.30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上庙川铜金矿详查项目(变更)
甘肃科汇矿业有限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
关于甘肃省张家川县马鹿镇油坊沟脉石英矿勘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发〔2024〕38号
甘肃省张家川县马鹿镇油坊沟脉石英矿勘察项目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
天水市张家川县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8-8216782(传真)、8331305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