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将施工措施计划做深做细,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2)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 (3)临时开挖土石方应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地表30cm厚的表土层,应单独分开苫盖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平整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的恢复。 (4)施工前应制订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对电缆直埋征地、场地平整、临时施工道路、生活临建等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层覆土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应尽快按生长季节特点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作物,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5)建成后对临时性占地及时采取原植被类型树种或草籽恢复;对于永久性占地,按照破坏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通过采取相邻或附近地方进行生态补偿。 (6)植被恢复要有专项资金保证,并做到专款专用。 (7)建设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监理机构,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监督管理工作。 (8)可能地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 (9)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前,应备齐土体临时防护用的物料及各种防汛物资,随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土壤的流失。 (10)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 (11)施工期应限制施工区域,加强宣传教育及管理,所有车辆按选定的道路行车,避免加开新路,尽可能减少对地表的破坏。 (12)施工期间要求尽量做到挖填同步,确需临时堆置的场地四周采取土袋防护以及苫盖措施,并对施工区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恢复植被。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施工场地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参照《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实施方案》。本次环评提出如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②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要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③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④施工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应进行碾压和平整,施工期应视天气及作业强度对路面适时洒水,控制路面含水率。 ⑤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活动范围,要求在划定的施工界限范围内施工,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严禁车辆在施工区域范围外的空地上随意碾压。 ⑥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保养、维护,减少因其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