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1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关于张家川县川王镇畜禽粪污有机化处理绿色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张家川发〔2024〕07号
2024年10月11日
张家川县川王镇畜禽粪污有机化处理绿色循环农业建设项目
张家川县禾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川王镇川王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8-7817522(传真)
通讯地址:张家川县行政广场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