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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水市秦州区润联牧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9-15 16:11
信息来源: 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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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天水市秦州区润联牧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徐家店村西坡梁区域

天水润联牧业有限公司

甘肃国通绿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2000m3CSTR厌氧发酵罐1座,700m3双膜储气柜1座,250KW的沼气发电机组一套;配套沼液池、沉砂池、进料池等各类池容,锅炉房(设置一台1t/h的沼气热水锅炉)、发电机室等各类业务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所产沼气用于发电,电压经变压器升压后部分电力自用(作为企业生产和生活用能),剩余电力并入国家电网。项目建成后可利用沼气量58.4m3/a,年可发电45kW·h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通过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运输车辆清洁、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覆盖封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弃土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噪声: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产噪设备须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避免噪声叠加产生扰民问题,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3.废水: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得随意乱排;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须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妥善处置,项目场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或用于场地平整,不得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沼气脱水废水、发电机组循环冷却废水、软化废水、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沼气脱水废水全部收集后回用于厌氧发酵系统,不外排;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厌氧发酵系统,不外排;软水制备排水和锅炉排污水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厌氧发酵罐生产沼气,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废气、固液分离间废气、沼气发电烟气和锅炉烟气。项目预处理间设施均须设置在地下,处理池通过加盖密闭,粪污预处理系统设置风机将构筑物内保持负压状态,收集的臭气进入配套的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H2SNH3及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预处理系统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和有组织收集等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扩散,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限值;沼气发电机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表1中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废气排放限值;固液分离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生物滤池+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H2SNH3及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要求;沼气锅炉烟气经配套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表1中其他气体燃料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废气排放限值。

3.噪声:主要为物料输送泵、沼气发电机、风机等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在室内,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同时你公司要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车辆出入厂区要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沼渣、沼液、废氧化铁、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厌氧发酵罐内的发酵液经管道泵入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分离出的沼渣和沼液泵入果园沼液池和沼渣池,全部用于果园施肥;脱硫副产物废氧化铁全部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做好标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规定。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重点防渗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清理各种垃圾,保持土壤干净,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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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环境管理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