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 |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区(一号路以南、五号路以北、污水处理厂以东区域) | 天水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于2012年,占地面积约28080m2,热源厂内现安装了1台29MW,2台58MW链条式热水锅炉,建设有锅炉房、引风机房、生产附属用房(包括循环水泵间、水处理间、分析室等)、变配电室、门卫等建(构)筑物。生物质热电厂旁边为汽水热交换首站,汽水换热站首站建筑面积1182.8m2,包括换热设备间、循环水泵间、配电控制室、值班室等。 | 1.废气。项目运营的1台29MW和2台58MW链条式热水锅炉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烟气排放浓度为烟尘18mg/m3、SO2 29.12mg/m3、NOX 56.85mg/m3,排放量分别为烟尘13.33t/a、SO2 21.57t/a、NOX 42.11t/a,烟气经项目脱硫塔80m高烟囱排放(排放口直径为3.0m)。经预测,各污染物浓度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尘:50mg/m3、SO2:300mg/m3和NOx:300mg/m3),故本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本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处理系统污水、锅炉废水等。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煤场、地面防尘用水及冲渣用水,都综合利用不外排。因不新增人员,所以不新增生活污水。 3.项目噪声设备为罗茨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等产生的噪声,运营期单机噪声源源强在70~75dB(A)之间,由于部分声源设备设置于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在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距离本项目生产区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距离为257m,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和脱硫渣共9791.47t/a,用于外售至其他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