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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2月18日天水市环境保护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8-12-18 10:10
信息来源: 行政审批改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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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甘肃省天水市利桥乡纸房沟金矿详查项目

天水市利桥乡东北约20km纸房沟地区

天水海岩矿业有限公司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详查探矿工程,详查地点位于天水市利桥乡东北约20km纸房沟地区,矿区勘查面积1.33km2,目的和任务是在以往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在该勘查区内开展地质详查工作,在探矿矿区范围内,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对矿样进行化学分析和小体重样分析,基本查明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项目采取钻探和硐探方式,布设钻孔7个,探硐3个,对主矿体分布区开展1:2000地形测量,硐探44m,钻探1299m。项目总投资279.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一)在硐探过程中采取湿法钻探,对地表剥离物和废石装卸采取遮挡、篷盖等措施,定时洒水降尘,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

(二)探矿过程中产生的钻坑涌水和坑道渗水经6m3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场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区域肥田;餐饮废水经2m3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降尘,不外排。

(三)在探矿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钻探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剥离物就地平整压实,未及时平整压实的用篷布遮盖。硐探废石暂存于临时堆渣场,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详查结束后,采出废石全部回填,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采选活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地表剥离物应及时回填,如遇风雨天气立即遮盖篷布,防止水土流失加剧,临时堆渣场采取压实或覆盖块石、定时洒水等措施。探矿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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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