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拆迁、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拆迁及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消声措施,外排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须征求生态环境部门及周围群众同意方可施工。 4.加强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管理。建筑材料按用量进行调配,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产生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其余部分均拉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厂区已有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同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抽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处理。无废水外排。 2.废气: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排口排放至室外,外排污染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施,厂区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实验室废弃器材及废活性炭、实验室含酸废液、含碱废液、其他(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定点收集,临时贮存场地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并建立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