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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天水白沙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1-26 11:24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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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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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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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白沙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雍陈村东侧、牛头河北侧台阶地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雍陈村东侧、牛头河北侧台阶地。在预留位置2号主变区域进行扩建,新建1×20MVA主变,户外布置,新增110kV出现1回、10kV出现1回,将10kV外接站用变改接到10kVⅡ段母线上,新增0.3km长110kV 线路一条;配套新建及改造设备基础、支架等建构筑物。工程总投资7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工程严格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变电站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油依托现有事故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弃的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进行判定,如判定为再利用物资则按照该办法进行处置,如判定为报废物资,则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报废物资处置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6-2018)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防止扰民;严禁进入永清镇马沟人饮解困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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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