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泼洒抑尘,不外排。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禁止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本项目不产生弃方;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卸油及储罐内挥发的非甲烷总烃设置气相平衡管相关设施,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固体废物:废手套、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罐底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处置,厂区内不储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废机油暂存车间、罐区四周、围堰、导流槽及事故池等地区实施重点防渗,其他可能泄漏污染物的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