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关于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芦西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8-28 15:56
信息来源: 政务服务管理科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芦西路道路工程

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川片区

甘肃天水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川片区,起点与麦甘公路T型相交,终点与规划甸白路T型相交,道路总长度1.362km,路面宽30m,设计速度40km/h,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置涵洞1座;配套建设给排水、雨水、热力、照明、绿化、交通等设施;工程总投资52733.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

(一)建设期

 1.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的场地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设备,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

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处理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划定施工带,严禁在施工区域以外进行任何活动,对施工作业面及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表面压实处理,覆盖防尘网,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工程采用沥青路面,对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鸣标志,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强路面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经常保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8214104(传真)、8331305邮箱:tsshbjxzspk@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