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甘肃天水七里墩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秦州区七里墩110千伏变电站内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 | 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属于扩建项目,位于秦州区七里墩110千伏变电站内,在现有主变位置进行扩建,将2×31.5MVA主变增容扩建为2×63MVA,新增10kV出线间隔6回,新增无功补偿装置2×3600kVar,工程总投资1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油收集至事故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弃的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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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地热资源普查项目 | 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 | 甘肃煤田地质局综合普查队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皂郊镇,勘查面积 42.86km2,项目采取钻探方式,完成地热勘查钻采结合井1孔,深1700m,采样化验19组,通过综合分析基本查明勘查区地热地质构造,为地热资源的进一步勘查提供依据,工程总投资4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4万元。 |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场地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钻探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钻井泥浆处理后全部回用与钻井过程;泥浆水、洗井废水、抽水试验废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井场洒水降尘或自然蒸发,其余部分通过罐车拉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用于当地农业施肥,不得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钻井岩屑及废钻井泥浆暂存于岩屑池,自然干化,勘察期结束后拉运至当地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垃圾转运处处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