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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杨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7-15 15:39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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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武山杨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武山县杨河镇境内

 

甘肃武山宁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为新建项目,风电场装机规模为45MW,安装15台单机容量3.0MW的风电机组,配套1535kV箱式变压器进行升压,布置在距风电机组约20m处。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10095.89kW.h,年利用小时数为2244h,容量系数0.256。新建一座集控中心。项目总投资2875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6.1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6100%措施,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营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净化效率要求不低于60%,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泼洒地面抑尘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由吸污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检修废油、事故油、废油抹布及废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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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

武山杨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报批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