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 |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规划的夏二路与渭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 甘肃天水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世洲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甘肃(天水)国际陆港规划的夏二路与渭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总占地面积63563.23m2,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5万m3/d,拟进行分期建设,本次规模为3万m3/d、预留远期规模2万m3/d,本次工程处理对象为甘肃(天水)国际陆港规划区范围内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处理采用“预处理+多段多级AO生物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尾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紫外线消毒”组合工艺。建设时土建工程按照5万m3/d处理规模一次性完成,设备按本次3.0万m3/d处理规模安装,本次建设内容不含污水管网。本项目总投资24396.93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 |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运营期污水处理过程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集气管道及整体负压集气装置收集,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管引至所在楼顶排放,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运营期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进水水质、水量应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负荷,工艺应连续稳定良好运行,污水进水口及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后部分废水作为陆港规划区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用水回用,剩余部分排入渭河,冬季不能进行回用时全部排入渭河。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土方送指定弃土场集中处置。运营期产生的污泥脱水处理后暂存于脱水车间指定区域,定期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废弃盐酸桶、检验废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废紫外线灯管分别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树脂由更换单位直接回收,栅渣及沉砂定期清理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地点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