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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陇鼎新材料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PC生产线、一体化装饰墙板等3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6-14 17:39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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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
文件(文
件链接

公众参 
与情况 

1

装配式建筑 PC 生产线、一体化装饰墙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甘肃陇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机制砂骨料、混凝土生产车间、装配式建筑PC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库、沉淀池等,建设基坑废料破碎回收生产线一条,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一体化装饰墙板生产线五条、混凝土拌合站一座、钢筋三角桁架生产线 2 条。

1.废气:①项目石料破碎、筛分工段将产生粉尘,进行人工洒水;破碎、筛分过程密闭在室内。②项目原料粒径较大,不易产尘;碎石堆存区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采用人工洒水降尘;细砂成品均经过细砂堆存棚,呈三面围挡半封闭结构,且位于封闭厂房内。③装卸粉尘自卸汽车卸料产生的粉产量较小,通过在原料棚内进行专业装卸作业,有效阻隔粉尘外排④项目进厂及厂区内的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清扫路面,保持道路清洁;定期洒水降尘;汽车在厂区文明行驶,减速慢行。⑤配料仓位于封闭厂房内,且原料粒径较大,粉尘产生量较少。⑥项目生产线全部位于封闭厂房内,且破碎筛分阶段进行洒水降尘,仅有上料阶段为干燥原料,项目皮带输送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少。⑦项目水泥、粉煤灰在用完补充加料(放空口抽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通过在筒库放空口处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出料车辆接料口也相应配套自动衔接口,待每次放料结束后先关闭筒库放料口阀门,然后出料车辆才能行驶⑧本项目厂区内运输砂料、水泥等建材由运输车辆拉运,通过加盖篷布,防止运输过程遗撒等可将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将至最低⑨焊接烟气本项目共设 1 条焊接生产线,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废气
2.废水:项目洗砂、车辆设备清洗废水排入二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洗漱废水通过厂区 5m3隔油池+1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回收生产或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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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欣德利电气产业园项目(变更)

甘肃省天水 市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社棠工业园

甘肃欣德利电气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原有生产加工车间新增1条超高性能混凝土电杆生产线。现已建成有:生产加工车间1座、生产大楼1栋、辅助生产厂房1座、综合楼1栋

1.废气:(1)钢材进行切割时会产生一定的金属粉尘,通过自然沉降过程计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金属屑进行处理(2)焊接烟尘
本项目电焊机采用焊条电弧焊。生产线在焊接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焊接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焊接操作人员的防护(3)静电喷塑设备自带有粉尘吸入回收系统(呈负压),过剩塑粉经回收系统收集后全部回用。(4)项目喷塑后,采用电加热对其固化烘干,该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由引风机(2000m3/h)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等,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回收生产或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光学蚀刻引线框架二期产业扩能升级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天水华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一期闲置厂房改造后进行生产,不新建生产厂房。建设6条卷对卷电镀线,3条精密蚀刻连退膜线,年产引线框架144亿只。

1.废气: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具体内容见大气环境专项评价,结论如下:
建设项目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污染物经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从大气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2.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低浓度含铜废水、高浓度含铜废水、酸性废液、低浓度含银废水、含盐废水、碱性有机废液、碱性有机清洗废水、高浓度含氰银废水、低浓度含氰银废水、一般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含铜废水经离子膜电解工艺再生及回收铜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碱性有机废液处理系统,高浓度含氰银废水经车间电解回收银后与低浓度含氰银废水、低浓度含银废水、含氰废气处理系统废水排入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氰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碱性氯化法+二级混凝沉淀,碱性有机废液经碱性有机废液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碱性有机废液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酸析+芬顿氧化法,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pH调整+二级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回收生产或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8-2782598,邮箱:tskfqhbfj@126.com
通讯地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一楼104环保分局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