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 废气: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出入口路面及运输道路须全部硬化,裸露地面及物料堆放应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装卸场地、土方作业时应洒水拟尘,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盖蓬布避免遗撒,施工现场要设置洗车平台,车辆进出时须用水将车身及轮胎冲洗干净,严禁带泥沙上路;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平整场地,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2. 废水:严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或作为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粪便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 噪声:要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设备布局,禁止夜间(晚22:00~次日晨6:00之间)施工,高噪声设备布置要远离环境敏感点区域,避免产生噪声扰民问题。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就近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二)运营期 1. 废气:主要为混凝土原辅料输送和储存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骨料堆放及装卸粉尘、车辆运输粉尘、锅炉烟气及食堂油烟。对生产线上的各产尘环节要进行封闭,砂石骨料等集中存放在全封闭式集料仓内,并配套水喷雾等降尘设施;厂区地面必须硬化,运输车辆需加盖篷布,施工期设置的洗车平台可继续使用,进出车辆车身及轮胎需冲洗干净,严禁带泥沙上路;搅拌机采用密闭式结构,水泥、粉煤灰须经密封管道输送,筒仓顶部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仓顶排放;混凝土拌和设施须采取全封闭措施,并对物料输送带加罩封闭。项目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的标准限值要求;热水锅炉燃料要采用低硫轻质柴油,并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经预热燃烧二回程烟管处理后从8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搅拌设备及水泥罐车内壁冲洗废水、锅炉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车辆清洗废水、生产设备和设施冲洗废水、混凝土罐车内壁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不外排;锅炉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不外排;实验室废水经实验室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需与其它危险废物一并另行处置;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吸粪车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不外排。 3.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到室内,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你公司要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车辆出入厂区要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混凝土拌和生产设备及罐车内壁冲洗产生的废砂石骨料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沉淀池沉渣应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布袋除尘器灰尘经收集后用于混凝土加工过程;锅炉软化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应按照要求妥善处置;现场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备维护与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5. 生态环境:该项目所有设施为临时设施,在生产运营的同时要做好生态恢复治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将工程扰动范围控制在既定范围内,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厂区及运输道路周边要设置档渣、排水设施;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能绿化区域尽量绿化。服务期满后,按要求及时进行土地复垦,拆除全部临时建(构)筑物,进行场地平整,并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