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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谷县武家河镇小池沟水泥用大理岩矿开采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2-01 08:40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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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谷县武家河镇小池沟水泥用大理岩矿开采项目

甘谷县武家河镇小池沟

甘谷县龙升矿业有限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开采矿种为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区总面积0.36km2,可采资源量为789.9万t,年开采量为50万t/a,矿山服务年限约16年。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控制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

②车间内及车间周围,应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④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清理现场、清运垃圾,并进行软硬覆盖。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

⑤严格限制施工时间,要求在早6:00到晚10:00之间作业。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2.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中,对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进行妥善管理和及时检修,并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保养工作;由于项目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均为间歇性排放,且使用的燃料为清洁能源轻柴油,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同时施工区域地形开阔,空气流动条件较好,因此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如佩戴防尘口罩、面罩等。对使用的运输汽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加强保养、及时维修,使用合格燃料,减少施工机械排出的烟气。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控制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的工程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禁止排入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并定期清掏,不外排。经采取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三、施工机械噪声的控制措施

在施工初期,地面平整阶段,运输车辆的行驶和施工设备的运行具有分散性,噪声的影响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此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随后进行的定点开挖等固定噪声源增多,运行时间将较长,此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比较明显。为保证施工噪声能满足施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减轻对周边企业员工的影响,需加强施工管理,提出以下几点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其他施工机械进场应得到环保或有关部门的批准,对落后的施工设备进行淘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

(3)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高频噪声。

(5)制定施工噪声控制备用应急方案,重视噪声源头的治理工作。当常规噪声控制措施不能满足要求,出现噪声扰民情况,应及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施工工艺停止施工,并检查噪声防治措施的可靠性。

总之,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上述要求,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防治措施可行。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对策与措施

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塑料品、废纸等,在场地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由此,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废都将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