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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247线景昭路K503+934高楼子桥危旧桥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 2023-01-30 11:19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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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G247线景昭路K503+934高楼子桥危旧桥改造工程

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高楼村

甘肃省天水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桥梁全长20m,桥面宽度8.5m,断面布置形式为:0.5m(护栏)+7.5m(车行道)+0.5m(护栏);设计结构为:上部结构采用1-2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桩基础;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时速:30km/h;在上下游侧设置混凝土护坡。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石方开挖100%湿法作业、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营期加强路面养护,规范管理运行车辆,道路沿线选择栽种可净化空气的树种,并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和管养工作。

2.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要做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平南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加强道路过往车辆的管理,严禁各种泄露、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设置泄水管、收集池等地表径流收集系统,并做好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系统通畅;在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警示牌和限速标志,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及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多台高噪声机械设备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使用;定期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要加强车辆噪声控制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在桥梁两端设置明显的限速、禁鸣等标识标志,加强道路运行维护,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及时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收集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加强道路保洁和养护,禁止行人、司机和乘客在路面上随意丢弃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道路两侧的清洁卫生,对于路域范围内及周边的垃圾应及时清扫,保持桥面干净。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要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不得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提生态恢复治理措施,清除场地,进行土地平整,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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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邮箱:qzqhbjglg@126.com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