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气和混凝土生产废气,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气主要包括给料机粉尘、破碎、筛分、选粉、整形粉尘、皮带输送扬尘、成品料仓粉尘,砂石料加工生产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输送机皮带设置封闭廊道;破碎、筛分等产尘量较大工序采用洒水降尘措施;二破车间、筛分车间、超细碎车间、选粉车间均设置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混凝土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粉状物料储罐粉尘、搅拌楼粉尘和物料输送、计量、投料粉尘等,储罐呼吸粉尘经顶部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搅拌楼采用全封闭式结构,搅拌机设置封闭运输廊道;物料配料、输送、投料、搅拌工序均采用封闭方式进行,骨料、成品料仓采取洒水抑尘及防尘网覆盖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砂石料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于堆肥,严禁各类废污水排入邻近水体。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要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需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要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和养护,确保正常运行;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路线及场所,减轻施工对居民区等敏感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范围内。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筛废渣,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车间沉降灰尘,废滤芯、废布袋,沉淀池泥沙,废润滑油等。生活垃圾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初筛废渣拉运至供水工程作为填方使用;除尘器粉尘及车间沉降粉尘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废滤芯,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沉淀池泥沙经压滤脱水处理后运至供水工程弃渣场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要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置施工临时占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和避免对周边生态的扰动;严格作业机械管理,加强陆生动物和水生生态的保护。服务期满后,按要求及时拆除全部临时建(构)筑物,进行场地平整,恢复至原有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