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营期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措施,处理后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用于厂内泼洒降尘,入厕依托厂外已有的水冲厕;运营期生产废水用罐车拉运至武山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废弃包装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清洗烘干时产生的飞絮采用带盖的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软化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厂家回收,炉渣拉运至附近农田作为农肥使用,废矿物油储存于厂内拟建1座5m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