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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武山县巾玉良缘清洗店配套锅炉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1-27 09:13
信息来源: 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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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武山县巾玉良缘清洗店配套锅炉建设项目

武山县洛门镇冶扶村(原油墨厂)内

武山县巾玉良缘清洗店

甘肃山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950m2,建筑面积380m2。主要包括洗涤工作间及锅炉房,新安装1台3t/h蒸汽锅炉,并配套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新建一根高30m烟囱。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8.9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营期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措施,处理后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由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用于厂内泼洒降尘,入厕依托厂外已有的水冲厕;运营期生产废水用罐车拉运至武山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通过优化设备、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废弃包装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清洗烘干时产生的飞絮采用带盖的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软化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厂家回收,炉渣拉运至附近农田作为农肥使用,废矿物油储存于厂内拟建1座5m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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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