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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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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我局确定了由分管领导负责、全局各科室各单位协同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严格审核、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确保审核主体、审核流程落实到位。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参考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将所有按规定属于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做到如实公开。二是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信息发布采取信息发布科室提交、局办公室审核、信息主管领导审批、信息发布四级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关切。我局严格遵守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的相关要求,确定专人每天关注“12365”政务服务热线,天水在线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栏的网民留言,第一时间处理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年共受理“1236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364起,全部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6月5日,我市成功举办甘肃省“六·五”环境日主会场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面了解全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广大群众对生态环保工作有了全新认识,对当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10月中旬,局领导带领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甘肃省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现场与听友和网民交流,认真解答观众、听友关心的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快速协调解决群众困难,解答群众疑惑。

(四)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天水在线、天水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举措及成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污染减排、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专题新闻报道。二是在天水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含我局子站),对秦州麦积两区建筑施工工地及渣土车扬尘黑烟车辆污染问题进行曝光,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三是在网站公开发布关于《天水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公告、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告、天水市2021年环境质量月报、关于印发《天水市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21年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计划的通告、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污企业名单公告和信访转办、信访查处等信息,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全年累计举办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活动24场次,参观人数1037人次。

(五)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在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子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利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按照职能、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进度,及时更新领导分工和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政务服务事项、两案办理情况;及时发布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要信息。2021年,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子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24条,其中新闻类信息380条,原创信息184条;通过两微及今日头条平台转载发布生态环境各类信息2169余条;向“天水在线”网站推送原创信息87条。2021年,我局在天水广播电视台《直播天水》和《新闻直播间》栏目开设专栏——《天水蓝》,系统介绍我市“十三五”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展望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1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1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1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相比,依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还不够,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主动公开的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抓好常规性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联动,丰富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三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快、受众面广的特点,主动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