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环函发〔2019〕84号
马志忠、李继宗、王晓峰、马家涌等四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提出的“关于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25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请求市上协调加大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中央为推进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的一项重要支撑政策。为落实国家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实际,2011年省财政厅和原省环保厅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任务分工,建立了定期考核评估工作机制,形成了“县级自查、市级审核、省级评估”的考评模式。通过考核评估,如实反映享受转移支付地区在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生态保护管理、提升环境质量方面做出的成绩,及时为国家和省级财政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提供支撑依据,并通过激励约束引导地方政府将转移支付资金投向与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和保护需求相关的领域,逐步建立生态投入的保障机制。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资金使用规范、考评结果较好的县加大资金奖励力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本地差但长期没有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成效低、考评结果较差的县加大资金惩罚力度。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2017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总数5921万元,转移支付投入5921万元。2018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总数5924万元,转移支付投入5924万元。在2018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中张家川县因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变差”而被扣减资金。2019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总数8033.8万元,转移支付投入8033.8万元。
今后工作中要着力解决张家川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靠实责任、细化措施,紧盯目标任务,集中时间和工作力量进行查漏补缺,通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明显提升,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你们建议“请求市上协调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列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是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渭河中上游水源保护区,关山水源涵养区,被国家列入全国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当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目前,已对清真餐饮业、牛羊规模养殖业等主导产业和制造业等一般产业均提出限制和禁止发展的管控措施,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绿色生态空间,并通过引导、激励、约束等多种政策手段,较好地提升了全县生态文明意识。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为“一般变差”“明显变差”的近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2019年张家川县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中因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变差”而被扣减资金,不满足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指标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做好沿河排污整治,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工业、燃煤、及扬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夯实基础,以绿水青山保障金山银山,着力构建环境优美、天蓝水净、生态宜居的美丽张家川。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生态环境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雅琼 电话:8210277)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