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环函发〔2019〕82号
何萍、王碧荣、陈恩紫、王信家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支持力度”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主要以项目建设为依托,通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置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一、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结合我市农村面貌现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以购置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车、保洁车,设置公示牌、宣传栏等垃圾基础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为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7年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630万元,共安排项目15个,2018年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260万元,共安排项目30个。在此基础上,经过我市努力,2019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420万元,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甘谷县、张家川县通过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进行项目综合整治,秦安和武山共购置清洁车146辆、垃圾桶1238个、工作服64套、清洁工具160套,设立公示宣传牌10个,不断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
二、有序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上工作部署,今年在我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我局牵头制定了《天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将麦积区、清水县确定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试点县区,各选择5-10个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展试点,其他县区各选择1-2个条件较好的村庄开展试点。目前,我市开展试点项目40个,已完成建设32个;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可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278万,其中中央94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个试点项目资金310万元),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338万元(麦积区240万元,清水县98万元)。项目正在有序建设,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生态环境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雅琼 电话:8210277)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