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由本级和2个二级单位组成。
(二)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19人,实有19人,事业编制83 人,实有96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3人;离退休人员2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年收入预算1981.77万元(394万元的政府采购),比上年863万元增加了111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81.77万元,比上年 863万元增加了1118.77万元;非税收入207万元,比上年130万元增加77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981.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了111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6.52万元。项目支出932.80万元。
(二)二政府采购394万元项目有: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控系统100万元,环境监察移动执法项目100万元,环境监控网格化2期工程47万元,印刷20万元,会议费6万元,家具档案柜4.5万元,辐射站工程10万元,电脑、打印机、硒鼓墨粉13.08万元,网络服务费4万元,打印纸1.47万元,第三方服务费5万元,监测站的专业仪器,71万元,印刷费5万元,汽车维修和保险3.4万元,打印纸硒鼓墨盒0.91万元,监测站电脑打印机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单位的范围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2个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培训费37.4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9.6万元减少了27.82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的预算。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0.25万元,减少原因是二级事业单位车辆没有统一管理,本单位有业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完成,车辆减少。
3、2017年培训费35.17万元,比2016年5.7万元增加29.47万元,增加83%,主要对本单位以及各县区相关部门业务知识培训。
(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
1、公务接待费2015年0万元,2016年支出0.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13万元,原因是用于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24.4万元,2017年支出7.8万元与2016度相比增加了16.6万元,增加68%,导致维护费用上涨的原因有
(1)11月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为期2个多月,我局征得市政府同意统一调配8辆公务用车对各县区信访问题的督察和检查。
(2)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县区环境问题的督察力度,安排我局相关科室及时查办存在环境问题的县区和企业。
(3)公务用车各项费用上涨导致各项车辆维护费上涨。
(四)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