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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391520X3/2021-052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1-09-30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全县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等。

  (二)单位以及人员情况

  2019年4月因机构改革,由原甘谷县环境保护局由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成立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为正科级单位。下属甘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科级单位。局内设办公室、生态股、污防股、管理股四个股室。编制40名,实有人数39人。退休8人,遗属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66.14万元,收、支较2019年384.87万元有所减少,减少的原因是依据天机办发【2019】69号文件,本部门于2020年1月1日起,上划至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收入为36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14万元,占100%;年初结余结转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支出为36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本年度结余结转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6.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2万元,减少4.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366.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6.14万元,结余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2万元,减少4.86%;(减少的原因:上划至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项目资金减少)完成年初预算100%。

  工资福利支出313.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18万元,增加了14.30%,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职级并行和职务晋升,人员工资有所增加,市局直接管理后,人员福利也增加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5.50万元,减少69.73%,完成年初预算100%。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属地原则,由甘谷县养老中心发放。

  节能环保支出31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划至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项目资金减少。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1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1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6.23万元、津贴补贴21.65万元、奖金11.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4.93万元、其他社会缴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28.2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4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6万元、培训费1.65万元、工会经费2.68万元、差旅费19.98万元、福利费3.06万元、取暖费2.49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10.63万元、劳务费2.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万元。

  (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0万元,比上年69.13万元减少21.63万元,减少31.29%,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把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底。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38.90万元,减少100%。其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单位资产总额为204.8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3辆,政府统一收回,但固定资产未下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及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下设甘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两个副科级单位。局内设办公室、生态股、污防股、管理股四个股室。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我单位主要资金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未涉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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