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因机构改革原天水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19年3月更名为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县级,现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责任务为:负责执法队日常事务和党建;负责秦州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麦积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麦积山大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执法;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执行;负责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负责监督检查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负责组织开展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负责查办、转办、督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投诉、信访、举报、负责跨县区及重大生态环境案件的处置工作;负责配合开展环境稽查工作,参与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秦州、麦积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任务。
(二)机构内置情况
下设综合科、保障科、执法一组、执法二组、执法三组、执法四组、执法五组7个科室,核定编制82人,实有74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支总计 1015.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4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是:因2020年机构改革秦州麦积两区上划人员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未清算上划,2021年主要增加的上划人员财政补助养老和职业年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收入为101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9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支出为10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9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本年度结余结转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5.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1.24万元,增加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25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15.92万元,结余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1.24万元,增加24%;完成年初预算100%。
工资福利支出74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8万元,增加了8%,完成年初预算100%,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晋升及养老金清算财政补助资金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42.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23.8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上划人员养老要清算完毕之后 上缴本级财政补助养老金。卫生健康支出41.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776.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上划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上划清算之后的需要 增加财政补助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55.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动,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合计906.72万元。包含:
1.工资福利支出74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2.91万元、津贴补贴40.64万元、奖金23.66万元、绩效17.9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62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162.15万元、退休费2.26万元、生活补助0.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3.16万元、劳务费42.07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差旅费20.11万元、福利费3.03万元、工会费5.37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32.94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八)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1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1 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没有项目做预算绩效。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8万元,比上年增加3.12万元,增加7.33%,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任务量增加,机构运行成本增加的原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项目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
2021年度,单位资产总额为166.4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