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环执法发〔2020〕31号)、《关于做好全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7〕8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8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名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