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环发〔2018〕285号
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8〕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境安全管理
冬季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期,也是道路运输事故的频发期,道路运输事故已成为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原因。为此,各县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把今冬明春环境安全保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职责,特别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预防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
二、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各县区环保局要以“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工作理念,按照环境风险“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检查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涉及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废物、石油化工、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沿河施工场地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切实构建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的闭环管理机制,积极防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三、深化环境应急联动
各县区环保局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畅通联络方式,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节假日期间信息“零报送”制度。要按照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环境应急准备工作。要积极与气象、交通、安监、消防等部门加强应急联动协作,充分运用联动部门预测预报信息,统筹信息资源,科学研判雨雪冰冻天气可能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做到提前预警防范,同步应急联动。
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环保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11·3”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工作安排,结合环保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岗,深入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认真排查本单位水、电、暖、实验室以及防盗、防火和车辆使用等安全预防措施,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请各县区环保局于12月10日前将今冬明春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我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张若平
联系电话:0938-8239637
传 真:0938-8239637
电子邮箱:tssyjzx@126.com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