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环发〔2018〕254号
各县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天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规范和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列入《天水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列入县级名单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总体要求
重点企业应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自行或委托具备计量认证(CMA)资质和土壤分析检测能力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将编制的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报送市级环保部门,抄送县级环保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三、自行监测具体要求
(一)监测范围
重点企业一般以企业边界为限监测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鼓励有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对企业用地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同时,监测范围可视情况扩展到企业周边的疑似污染区域及相关环评文件中涉及的敏感保护目标。
(二)监测频次
原则上应为每年1次。
(三)点位布设要求
1.识别潜在污染区域
点位布设前应组织进行场地生产历史资料收集、产污环节分析、污染因子判断等基础工作,并现场观察生产设施、各类管线、贮存容器、排污设施等周边是否存在发生污染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合理识别潜在污染区域。
具有土壤或污染隐患的区域、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
(1)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域或生产设施;
(2)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贮存或堆放区域;
(3)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材料、产品、固体废物等的转运、传送或装卸区域;
(4)贮存或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类罐槽或管线;
(5)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排放区域。
2.筛选布点区域
潜在污染区域存在地表裸露、地面无防渗层或防渗层破裂、污染物有明显泄露等情况,则应将该潜在污染区域作为布点区域进行布点采样。
原则上每个企业应筛选出2个以上潜在污染区域进行布点。若各疑似污染区域的污染物类型相同,则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筛选出至少2个重点布点区域。若各疑似污染区域的污染物类型不同,比如分别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则每类污染物依据其疑似污染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至少筛选出1个布点区域。
3.实施点位布设
每个潜在污染区域至少布置2个土壤采样点,每个采样点应采集1个表层样品和至少1个深层样品。样品的具体数量可根据布点区域大小、污染物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采样具有代表性。
土壤布点应尽可能靠近污染源,并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且不造成安全隐患或二次污染的情况下确定。若选定的布点位置现场不具备采样条件,应在污染物迁移的下游方向就近选择布点位置。
同时,应在企业外部区域或企业内远离各重点区域及设施处布设至少1个土壤背景监测点,以提供不受企业生产过程影响且可以代表土壤环境质量的样品。
(四)监测项目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以废水和废气中污染物为依据,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周边污染源等,科学合理确定监测项目。其中,pH值、8种重金属(铅、汞、铬、镉、砷、铜、锌、镍)为必测值,其它重点监测因子包括氰化物、氟化物、多环芳烃、总石油烃、酚类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
(五)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
样品采集方法按照《场地技术导则》(HJ25.2)的要求进行。样品保存参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的要求进行。样品在流转前应核对信息,保证样品安全及时送达,且安排专人进行样品交接。样品的分析测试方法应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的监测项目,可选用行业统一分析方法或行业规范。
四、信息公开要求
重点企业可通过对外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和结果。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市级环保部门汇总辖区内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础信息、委托监测机构信息、污染物监测结果、污染防治管理计划等方面,具体可参照附件格式进行公开。
五、日常监管要求
由于国家尚未制定出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规范,暂时按照本文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待国家出台相应规范文件后,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市环保局加强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受委托开展监测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省环保厅将对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抽查,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开展。
附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表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表
基 础 信 息 |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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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 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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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 环保工作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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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监测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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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 | 监测点位 数量 |
| 监测样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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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时间 |
| 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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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数据 | 详细说明每个点位的监测项目和具体数据。 |
| 废水排放方式 |
| 废气排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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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标管理计划 | 针对自行监测结果,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计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