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强化依法治污,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知水平和运用能力。制定下发《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局党组建立了会前学习制度,每次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前,把学习《黄河保护法》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系列学习教育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在工作中学法,在学法中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要求,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邀请党校教授举办法治讲座,强化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全面领导。我局坚持法治工作全局
化,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天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强有力的制度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局党组会议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并要求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汇报法治工作。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贯彻落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执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保障。二是开展专项执法监督。结合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制定《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计划》,对清水、秦安、武山三县区开展了行政执法稽查,下发稽查意见书,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积极做好应诉答辩和复议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四是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为保护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加强流域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制定《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工作方案》,深入秦州、麦积、甘谷、武山等县区,全面了解和掌握渭河流域基本现状及存在问题,《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以法律法规规范约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环境信访。建立信访领导接访制度,办理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59件,其中涉及噪声污染69件,大气污染56件,水污染23件,固废污染5件,其他污染6件,规定期限内办结率100%,信访数量较去年下降44.98%。
(四)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积极更新发布权责清单目录事项。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按照《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对承担的权责清单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更新,由158项变更为155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变更为9项、行政处罚135项变更为131项、其他无变更,行政强制8项、其他权力6项、行政监督1项。二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成2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和清单编制,精细提升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100%,平均跑动次数0次,承诺时限压缩比89.6%,即办件占比50%。优化下放审批权限,印发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权(2024年)的通知》,2024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55个。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20类行业项目,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进一步压缩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间,2024年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29个。
(五)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部署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和执法大练兵活动,推动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坚持执法监管“刚柔并济”,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的同时,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通过在线监控等技术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整改迅速有效且未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给予容错空间引导企业“纠错复活”,推动执法工作从“后续查处”向“前期监管”转变。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45件,罚款324万元,查办“两打”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刑事案件1件,查处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件2件。实施柔性执法13件、行政告诫8件、行政指导5件,免于处罚2件。强化移动执法使用,全年上报执检查记录5693条,每月人均上报4.89条。
(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是依法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涉及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做到应审尽审。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嵌入局公文办理系统,作为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发文的前置条件,未经审查一律不得发文。同时,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作为审查流程的重要环节,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对2024年新增的16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2024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开展备案。三是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按照制定印发的《天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天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我局对34个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法制审核,通过审核,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健全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保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成立了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2024年对13个重大行政处罚案提交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了审议。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法律顾问全程介入,制发规范性文件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政府采购合同签约前一律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2024年共出具47份法律意见书。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六大工程建设,落实省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一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10月份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对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19个行政许可和50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通过评查筛选,我局评选出一个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和二个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了污水处理厂驻厂监察人员业务培训、行政执法程序专题培训、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常态化队列训练,持续提升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坚持生态环境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组织完成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场播放生态环保公益宣传短片、展板微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生态文化价值。二是采取不同形式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培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事业接班人。三是组织四家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共计43次,接待人员1556人,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工作原理、作用发挥、运维管理看得见、摸得着,通过沉浸式参观,为共同建设美丽新天水凝聚共识。四是从法律普及、生态环保常识、垃圾分类等多个维度,开展了“绿色梦·中国梦”“践行文明条例·共建绿色家园”“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系列微宣讲,积极扩展法治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五是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落实“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订制宣传教育资料协助执法人员开展送法入企和以案释法活动,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法治建设工作的成效、特色、亮点,切实提高群众法治建设参与率和知晓率。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企业宣传仍有待加强。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守法意识淡薄,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个别企业心存侥幸,偷排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需要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二)执法效能有待提升。我局虽不断开展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比武”等能力提升行动,但执法人员运用技术手段和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有所欠缺,监督执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两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仍需持续发力,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稽查,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落实。
(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大。在按要求配足配强法制审核力量的基础上,还需加大对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同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等支撑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强化。
(四)法治意识与实践结合不足。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停留在理论层面,未能充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法治实践能力。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践,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学习引领,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内容贯穿各类干部业务培训,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规范引领,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常态化开展各类实战练兵活动,推进干部队伍成长帮带机制,通过互学互促、比学赶超,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突出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执法监督各项机制,持续开展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数智引领,完善立体化监督网络。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积极优化“线上+线下”投诉反馈渠道,定期公开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建立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的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
(四)规范引领,抓好执法监管。应用法治思维,严密防控环境风险隐患,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五)创新引领,构建精准普法体系。开发互动式新媒体普法产品(如短视频、模拟案例),针对重点群体定制普法方案,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周等加大对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