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09 09:4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天环发〔2019〕172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的有关要求,拟建立天水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现将事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专家条件

  l、熟悉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清洁生产工作内容以及程序;

  2、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

  3、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需从事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工作5年以上;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能承担正常工作。

  二、专家职责

  1、接受清洁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的委托,对清洁生产相关项目进行论证;

  2、参与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包括清洁生产培训、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3、参与其他与环境管理、环境科学、清洁生产有关的工作。

  三、推荐程序

  1、请推荐单位按照“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咨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局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严格筛选,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3、请各单位于2019车9月15目前,将推荐表(包括电子版)送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发展科。

  联系人:魏海东

  联系电话:0938-8227025 18609381763

  电子邮箱:tshbjghk@163.com

  附件: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咨询专家推荐表.doc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