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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日期: 2017-09-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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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市政府将《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工作任务,我局负责起草工作。目前,《办法》起草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作为《办法》起草单位,我局高度重视《办法》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按照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我局深入各县区开展了专题调研,明确《办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局先后向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下发了《办法》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办法》立法工作小组。三是认真做好起草工作。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完成《办法》草案稿并征求意见,结合各有关部门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草案稿。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完成《办法》起草工作。一是继续征求各部门意见,对于涉及重大问题或者有重大争议的条款,我局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二是引入专业人员参与《办法》草案稿的修改工作。我局将聘请行业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员对《办法》

草案稿进行规范化审查和修改。三是进行民意调查研究。我局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四是进行可行性调研。我局将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可行性调研,确保《办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五是按期报送市政府审议。《办法》草案完成后,经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最后将按期上报市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