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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7-09-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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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共同会商,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二级,因浮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持续过程基本结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从5月7日12:00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天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于5月7日20:00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