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环发〔2017〕124号
各县区环保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的意见》(甘环发〔2017〕5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要深刻汲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的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担当,查漏补缺,举一反三,靠实环保工作责任,坚守生态安全底线,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以及各类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保护责任。要认真履行环保部门对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的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部门管理相结合,地方政府为主的方式,严格履行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要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的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限期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予以清理整顿。按照天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环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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