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环发〔2017〕259号
省环保厅: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天水市环保局核与辐射安全督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甘环核发〔2017〕14号)要求,我市认真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整改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分析问题,明确工作任务
为确保此次核与辐射安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对省上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研究了整改措施,及时向各县区下发了天水市《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督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天环发〔2017〕192号),明确了整改内容与具体要求。
二、积极开展整改,狠抓落实到位
1.积极推进全市核与辐射机构和能力建设。按照省环保厅督查要求,我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天环发〔2017〕209号),市环保局已安排2018年辐射监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增强我市的辐射监管和监测能力,为更好的开展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基础。秦州区和武山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了核与辐射机构监管职能,确保充分发挥职责,其他县区正在积极与编制、人事部门协商辐射机构设置工作。
2.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和辐射环境隐患排查力度,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履行环保手续、落实环保措施、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了辐射环境隐患,对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光探伤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目前该公司已经按照整改要求上装了防盗设施、调整了与易燃易爆工段安全距离等。对存在辐射安全措施不规范行为的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甘谷祁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规范核与辐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目前各单位已经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完成了整改内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做到了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执行到位。通过核与辐射安全检查和督促,目前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了各项辐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辐射防护设施良好,整体辐射环境安全情况良好。
3.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我市制定了天水市环保局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内容,对市级办理的辐射项目一律在行政审批大厅进行受理。建立并在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网站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今年以来我市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办理情况,全部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厅相关要求进行办理,确保准入合理,程序合法,结论可信,公开到位。同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了天水市博物馆X射线无损探伤项目、北道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及北道至七里墩110千伏线路工程等辐射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从源头控制辐射污染。严格许可证核发和放射源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使用,做到许可工作与监管系统同步进行,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基本信息完善、做到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底数清楚。
4. 进一步加强核安全文化宣贯。一是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在天水市兰天广场开展了核安全文化与《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活动。二是重点针对县区环保部门和全市重点辐射单位辐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举办了《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和《核安全文化特征》宣贯会议,阐释了以“依法治核”为根本,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两个“全覆盖”和两个“零容忍”为前提,以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协作意识为目的的核安全文化,强化了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整体提高了我市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以这次省环保厅核与辐射安全督查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我市所有核与辐射单位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做好法律法规及核安全文化的宣贯,持续推进核与辐射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许可,督导核与辐射单位落实好各项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国家核技术安全利用系统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