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Ⅳ、Ⅴ类放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30 15: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天环发〔2017〕258号

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

按照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加强Ⅳ、Ⅴ类放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环核发〔2017〕15号)要求,为了切实排查和消除放射源安全隐患,保障我市放射源安全,保护辐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特殊性和敏感性,要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国家方针,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充分理解“核无小事”理念,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护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宣贯。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核安全文化特征》和《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宣贯工作,贯彻“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加强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和核技术利用单辐射工作人员的宣贯力度,落实两个“全覆盖”和两个“零容忍”,在行业内形成浓厚的核安全文化氛围,将人为失误造成的辐射事故的可能降到最低。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Ⅳ、Ⅴ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和隐患排查工作,规范检查程序,特别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检查力度和频度,甘谷县环保局要督促甘谷祁连山水泥厂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对其的后督查工作。

四、推进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核与辐射监管机构的设立,积极参加省级核与辐射安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精细化”,保证核技术利用行业发展和辐射安全同步进行。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5日